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

個人意識 vs 群體意識

個人意識, 來自文藝復興, 宗教改革等一連串運動。美國會有今日的民主, 法制社會, 主要源自個人意識。美國的個人意識,則主要是近代被清教徒從歐洲帶過去的。於是美國人遵守法律,也極度關注政府是否侵犯任何公民的權力, 造就了一個強而有力的法制社會。 重點在於出發點是:「我遵守法律, 是因為相信法律能夠保護我。」

這樣的邏輯思維跟東方是很不同的, 東方人對於法律的價值, 較偏重它能穩定秩序安定的一面。中國人重群體意識, 「犧生小我, 完成大我」的思維, 便是最典型的例子。

群體意識曾使中國強盛了將近二十個世紀, 但在個人意識引發了現代科學, 法治, 資本主義後, 使西方社會跳躍式的進步, 遠遠把東方傳統社會甩在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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