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

「佔中」跟甘地, 馬丁路德金公民抗命的關係

「佔中」跟歷史上甘地, 馬丁路德金真正公民抗命有甚麼關係? 除了違法, 一點關係也沒有. 首先, 對抗不公平的政權有幾個層次:

A. 法律以內, 如合法示威
B. 法律以外, 如公民抗命 (甘地, 馬丁路德金)
C. 武裝革命, 如推反獨裁 (孫中山)

很多人將佔中看為是B類, 自比甘地, 馬丁路德金, 不單止是臉皮幾呎厚, 更是對真正的公民抗命一種侮辱. 

甘地最著名的「和平非暴力抗爭」是1930年的「食鹽進軍」(salt march)。當時印度英國政府抽鹽稅很重,佔國家總收入8%,窮人連鹽也買不起。甘地帶領千多人,花了3星期走390公里到海邊,自己做鹽,叫人們不要買賦重稅的鹽。結果全國加以響應,做鹽自吃。









而馬丁路德金為黑人爭取公民權, 是當時黑人被人當狗看代, 跟其他美國人的權利不是相等, 馬丁路德金最著名的「和平非暴力抗爭」是「向華盛頓進軍」。25萬來自美國各地的人,在1963年8月28日聚集在林肯紀念碑,聽着「我有一個夢想」的演辭, 之後和平散去. 這促使美國國會一年後通過Civil Rights Act,廢除種族歧視。真正的公民抗命不會叫人「佔領國家重要地點」, 以癱瘓社會要脅政權, 也不打算推倒當時的政權.




反觀佔中運動, 是以影響民生作為代價, 追求自己一個跟基本生活沒有關係的理想. 政府不是抽70%稅, 香港也不是民不聊生, 稅率低, 而且生活質素及福利世界數一數二, 香港人也不是比其他中國城市待遇不一樣, 反之是更受厚待, 佔中市民如常返工出糧, 學生有家可歸, 可自由post相上facebook, 有些回家打下機休息, 食飽再出來佔過, 不知是可笑定可憐.

最重要的是: 甘地, 馬丁路德金背後有強大的信仰基礎, 以維持他們的長期堅持, 這不是佔中搞手可以東施效顰的東西, 他們發展到可以說出, 現在我們都停不下, 只有政府下台可以停止, 是多麼不付責任的言論. 真正的公民抗命, 是犧牲自己的利益, 以換取公眾利益, 而佔中是犧牲公眾利益, 以換取自己的利益. 佔中跟甘地, 馬丁路德金真正的公民抗命, 不單止不可相提並論, 本質更是相對. 

甘地, 馬丁路德金最後都成功了, 而且為他們的理想付上真正的代價, 在1948年1月30日,剛結束絕食的甘地在前往一個祈禱會途中,甘地遭到一名印度教狂熱分子納蘇朗·戈茲(Nathuram Godse)槍擊死亡。中彈的瞬間,甘地還以手勢表示寬容兇手並說著:「啊...神啊...」為他祝福。

而馬丁路德金1968年4月4日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參與領導罷工運動時,在旅館306號房的陽台被刺客詹姆斯·厄爾·雷開槍擊中喉嚨致死,年僅39歲. 佔中三子, 學聯是這些人物, 有這樣的能耐嗎? 一比人捉, 就保護令, 警察只是不出「不反對通知書」, 就令衝擊「正義化」, 明眼人一看就分出真假.

佔中搞手的自我欺騙, 加上大眾的無知, 一開始就注定不會帶來任何改變. 如聖經所說: 「憑著他們的果子,你們就能認出他們來。難道從荊棘上能收葡萄,從蒺藜中能收無花果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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